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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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南站汇金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站汇金”)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城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南站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站投资公司”)签署了《上海南站商用物业租赁补充协议》,南站投资公司拟减免南站汇金租金894.52万元(含税)。

● 除本次交易外,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372.20万元(含税)。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公司控股子公司南站汇金与南站投资公司签署了《上海南站商用物业租赁协议》,租赁南站投资公司拥有的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001-3号和石龙路750-3号的部分商用物业作为汇金奥特莱斯经营场所,租赁面积59715.94平方米,租赁期为十年,租金总额33,923.04万元(含税)。

经协商,双方近期拟签署《上海南站商用物业租赁补充协议》,此次南站投资公司拟减免南站汇金租金894.52万元(含税)。

由于南站投资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商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南站投资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华欣先生和奚妍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展开全文

1、公司名称:上海南站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4741603394L

4、法定代表人:冒正兰

5、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6、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750-3号地下一层07室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对外投资,国内贸易等。

8、实际控制人: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

9、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南站投资公司总资产为41,424.19万元,净资产为40,378.72万元,营业收入为3,609.39万元,实现净利润223.7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0、由于南站投资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商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1、经查询,南站投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市场环境以及受影响区域面积、时长等因素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自2020年投入改造15号线区域的商业规划,因连续三年受疫情以及地铁公司施工计划变更等影响,南站汇金客流和业绩都有所下降,南站投资公司按照受影响区域面积、时长等因素减免南站汇金租金482.8万元(含税),该部分减免将在2022年度租金中予以直接减让。

2、根据《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沪国资委规〔2022〕1号)和《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规〔2022〕86号)等文件要求,南站投资公司按照相应租金成本分担比例减免南站汇金租金411.72万元(含税),并由南站汇金穿透减免至实际承租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本次南站投资公司合计减免南站汇金租金为894.52万元(含税)。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南站投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372.20万元(含税,下同),其中:支付租金金额为3,337.20万元,其他零星费用金额为35.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查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2-054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六百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超市”)与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城集团”)就商城集团向汇金超市采购商品事项拟签署《敬老慰问品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含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除本次交易外,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178.77万元(含税)。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由于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金超市与商城集团就商城集团向汇金超市采购商品事项拟签署《敬老慰问品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由于商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华欣先生和奚妍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13223516X0

4、法定代表人:华欣

5、注册资本:人民币17,432万元

6、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1000号A-10F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业等

8、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徐汇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9、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商城集团总资产为611,615.18万元,净资产为442,250.57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86,606.66万元,实现净利润31,878.3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0、由于商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1、经查询,商城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和一般商业惯例确定交易价格,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业务关系通过合同形式确定,结算方式和支付安排与其他非关联交易没有差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采购商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汇金六百超市有限公司

1、交易金额: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含税),最终交易金额以截止2024年1月31日对账结算金额为准。

2、付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3、款项支付:甲方于合同签署并经审议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之后根据实际发货情况每月按实结算,并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对账及尾款清算。

4、生效条件: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商城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178.77万元(含税,下同),其中:销售合同交易金额为2,167.14万元,防疫物资采购交易金额为988.57万元,其他零星交易金额为23.07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查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2-052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6月20日,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可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购买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风险投资,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2年6月20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决议授权内,2022年12月28日,公司子公司上海汇联商厦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证券”)签订了《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普通版 364 天期第 1962 号)(产品代码:SYL769)》,运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本次理财产品投资前,公司已累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柒亿捌仟万元;本次理财产品投资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总投资额未超过人民币捌亿元授权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普通版 364 天期第 1962 号)(产品代码:SYL769)》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贰仟万元。

2、产品期限:364天。

3、募集资金用途:该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海通证券的运营资金。

4、投资收益支付:该产品为本金保障型产品,海通证券在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应得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5、申购和赎回:产品存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到期自动赎回。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产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该系列收益凭证产品挂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当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产品利息发生相应变化。

2、流动性风险:该产品在到期前无法变现,导致无法满足流动性需求。海通证券如出现流动性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情况,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及时、全额支付,导致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3、信用风险:海通证券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在最不利情况下,该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产品合同约定偿付。

4、政策法律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该产品业务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该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该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未及时了解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或对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三)公司与海通证券无关联关系。

二、防范风险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和监督权,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报告,管理层发现已有不利因素或者判断或有不利因素的,应当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根据公司对投资理财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和会计核算科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统筹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针对操作人员风险,公司拟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实现投资审批、资金出入账、申购赎回操作的分离,同时由专人负责保管资金账户密码并定期修改。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项目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公告日前12个月内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上述公告刊载于相应日期的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1、相对于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等风险投资,公司谨慎选择投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另外,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通过适度投资,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投资者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2年3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详见2022年3月26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2-053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6日以微信和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华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六百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超市”)与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城集团”)就商城集团向汇金超市采购商品事项签署《敬老慰问品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由于商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华欣先生和奚妍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南站汇金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站汇金”)与上海南站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站投资公司”)签署《上海南站商用物业租赁补充协议》,南站投资公司减免南站汇金租金894.52万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由于南站投资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商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华欣先生和奚妍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及《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补充协议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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