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不再小众,4种大佬和普通人都用的工具,你会怎么选?

Connor 欧易app 2023-05-06 124 0

大鱼测评第942篇原创

对于国人的传统文化和观念来说,特别是老一辈,忌谈生死,更别说提前做好传承规划了,如果建议老人写一份遗嘱,都会被认为是不孝。

当然这也和国情发展息息相关,之前确实一个普通家庭能够传承的东西不多,但随着经济发展,少子化老龄化社会,当下的子女孙辈们,最基本能够获得的资产,至少都是1-2套房产。

因此,只要当财富多于了生活所需,就必然会涉及传承,并不是金字塔顶尖的群体才需要传承,只是不同群体的传承工具选择不同。当下的情况是,家家户户都会涉及这件事情,无非是资产多少而已,是任其发展,还是提前规划的问题。大部分的家庭无论是意识不够,还是因为一些顾虑没有提出,目前有此安排的还是少数。

但无论金额多少,都需要选择合适的传承工具,今天就来聊聊传承的问题。

几种常见的传承方式

可点击放大查看

展开全文

1、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是《民法典》继承篇中,明确的三种最常见和基础的传承方式,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生前什么准备都不做,就直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顺序来继承,如无商议约定则均分遗产。这样处理的优势是,生前简单无需做任何安排,有不少人都有这样的心理,反正走都走了,后事懒得管,生前也不想操心,但这样的想法却“苦了”家人。不光办理手续繁多,材料文件一堆,还容易引起家庭纠纷,影响家庭和睦。

这里就不得不提及遗嘱,如果想要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定向定额分配遗产,一份遗嘱是十分有必要的。但有一个误区是,很多人以为我写了遗嘱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遗嘱只是表达了本人分配遗产的意愿,但人走后能否完全按照这个意愿来执行,是充满不确定的。当然写了遗嘱肯定撕逼的概率比不写小,大不了通过诉讼,只要遗嘱真实有效,还是可以强制执行。因为遗嘱最大的阻力在于需要所有有权继承人到场表示对此遗嘱无异议,才能办理下一步手续,否则就会卡在这个上面,拖延很长时间,协商无果,最后走向诉讼,耗时损利。

首先,要保证遗嘱的有效性,如果想要增加遗嘱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律师、公证处、中华遗嘱库、老龄委等渠道协助设立,但需要支付不菲的费用,几千上万的样子。虽然《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不再有优先权,但通过专业的机构依旧比自书遗嘱的有效性合法性高一些。

如果能确保遗嘱的有效性,那么无成本书写也是可以的,相比法定继承,一份遗嘱是十分有必要的。

而遗赠的优势在于,可以隔代传承,或者非亲传承,跃过第一二顺位的限制;劣势在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并且这样的处理方式,极大概率是会引起第一二顺位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纠纷的。

2、赠与

当面对遗产继承的问题时,有不少朋友就想到说,那我为了避免这些后续的纠纷问题,不如在生前,提前做好相应的安排和规划,把房产这些提前赠与给想要传承的对象。

这样做的好处,确实是可以提前安排,避免后续的扯皮。但一旦发生赠与行为,一个是会失去控制权,从人性角度来说,很难保证所有人都可以为老人养老送终,也可能突发情况需要用钱时却发现已被提前挥霍完;一个是赠与产生的税费,是要高于继承的,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接受较高的税费。

还有不少大聪明会想到,那我可以按比例赠与,自己保留1%的份额,受赠人就无法买卖转移了,控制权还是在自己手里,但这样也会有其他的问题,比如受赠人先于赠与人离世,99%的份额变成遗产,流向了非自己意愿的方向。

3、保险

这里提到的保险,指的是带有寿险功能的保单,主要是带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人寿保险、年金险等。

保险在投保时,生效期间内,都可以设立和变更受益人,通过指定受益人的方式,可以做到相对私密的精准传承,并且避免了各种可能会产生的家庭纠纷,办理手续也十分简单,并且身故保险金免征个税。但缺点在于,一次性给付到受益人手里,对于受益人的资金控制能力很有考验,无法规避挥霍的可能性。

如果想要针对性、简化流程的传承,相比之下给予不动产或者现金,保单反而是很好的传承方式,不仅拥有一定的杠杆,无需投入全部资金,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婚内资产混同等更进一步的需求问题。这个就十分个性化了,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架构问题,更适合一案一议,欢迎留言交流。

4、保险金信托、家族信托

在之前的文章里,我们已经聊过了保险、保险金信托、家族信托的区别,以及各自的优劣势,详情可回顾,这里就不再赘述:

保险金信托,是保险还是信托??

保险有必要加信托吗?保险金信托1.0、2.0、3.0的真实区别

家族信托,确实是小众需求,但如今保险金信托,特别是1.0模式的设立需求,却逐年增加。因为保险的杠杆优势,无需一次性投入全部资金,通过拉长缴费期的均摊,大大降低了设立门槛,但是又可以很好的做到生前生后的掌控,确实是适合中产的新型传承工具。

正如前文所说,只要当财富大于生活所需,无论最终所剩多少,都一定会涉及到传承,不同传承工具的优势劣势不尽相同,而当下人们的资产属性也多种多样,仅仅通过某一种传承工具来规划,肯定也是不合理的。

比如保单+赠与协议,可以解决后代婚姻资产隔离的作用,遗嘱+保险金信托,可以解决现金和不动产等多样性的传承问题,带有增额分红的人寿保单+保险金信托1.0,可以解决人性和有效控制等问题......

财富传承并不等于理财规划,所以收益不是第一考虑因素,而是如何合理运用这些传承工具,来决定所有权的流失与否和流向问题,才是智慧的选择。

The end.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