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1次分红公告

Connor 欧易app 2022-12-14 226 0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按照《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3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2年12月1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12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2022年12月17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红利到账情况(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转投的基金份额于2022年12月17日起可以查询。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3.5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变更当前的分红方式,亦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2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7 咨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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